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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激蕩中醫藥振興的磅礴力量
2020-07-03
中醫藥法實施三年以來,配套制度更完善了,法規體系更健全了,中醫藥服務離百姓更近了。
三年來,全國各級立法機關及其相關部門積極貫徹中醫藥法,制定、修訂或修正原有的地方性法規,以確保中醫藥法在本地順利實施。
與此同時,多個省份從省政府層面發文促進中醫藥振興發展,體現了貫徹落實中醫藥法的決心。比如,云南省提出2018~2020年,省政府每年統籌安排獎補專項資金5億元,支持中藥飲片產業重點領域發展和關鍵環節突破;甘肅省提出千億元產業發展目標,實施中藥材標準化生產等9項重點工程;湖北省發文明確表示將中醫藥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全面深化改革重點內容……
中醫藥法的實施,還促進了各地市級中醫藥管理體系建設的加強。甘肅、浙江、江西等地新設立了地市級中醫藥管理局,寧夏、江蘇、貴州、河南等地在地市級、縣級衛生健康委下新設了單獨的中醫主管科室。吉林、浙江、福建等省中醫藥財政投入明顯增加。
從國家到地方,一個完善的、健全的中醫藥法規體系正在形成。
要繼續加快推進各地中醫藥條例的制修訂進程,并按照法制統一原則做好相關規章制度的‘立、改、廢、釋’,逐步構建中醫藥的法規體系,推動中醫藥治理體系現代化。
在中藥產業發展方面,中醫藥法對中藥材種植養殖、采集、貯存和初加工的技術規范、標準制定,對中藥材乃至中藥產業的發展奠定了法制基礎,激發了中藥產業的市場活力。
在中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方面,中醫藥法規定國家支持中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促進中醫藥的國際傳播和應用。三年來,中醫藥國際化的步伐不斷加快。特別是此次疫情期間,中醫藥在世界范圍內發揮了作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分別發布了英、意、法、西班牙等版本的新冠肺炎中醫及中西醫診療方案,并支持舉辦了30余場海內外視頻交流和直播活動,將中醫藥抗疫經驗分享給世界。
可以說,中醫藥法實施三年以來,實實在在地惠及了中國乃至世界人民。可以預見的是,未來中醫藥法律紅利還將持續釋放。